靈性之書

Allan Karde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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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4. 應當如何理解自然法則?[a]
“自然法則即上帝律法。它是唯一合乎人類幸福的法 則 。自然法則旨在規定一個人當有所為 ,有所不為 ;如若背離這一法則,則會遭遇不幸。”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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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a] “自然法則”或“自然律法”的概念在十八和十九世紀的法國甚為流行 ,甚至被 收錄於狄德羅和達朗貝爾編纂的《百科全書》中:“自然法則或自然律法,從最寬 泛的廣義而言,是指完全由自然確立的,且對人類和動物具有普遍性的某種原則。 這一法則的基本要義是雌雄結合,生育後代,關心後代教育,熱愛自由,保護自己 之人,以及在受到他人攻擊時盡力自衛……”(摘自由芝加哥大學贊助的 ARTFL Encyclopédie 項目網站http://encyclopedie.uchicago.edu/) 。卡甸將這一概念與 《摩西十誡》 相結合,構建了《靈性之書》第三部分內容的框架體系。——譯者按。